还有一点,这么好的季姑娘,扪心自问,他将来难道不想留下她吗?
他做梦都想留下她,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却是再清楚不过自己的心境早就不一样了,且一定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不一样。
可他凭什么留下她,一旦考不中,他便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连地都种不好,与一个废人也没太大的差别了,留下她,让她跟着他一起吃苦受穷吗?
总得确定能养活自己,能养活她,还得尽可能让她活得体面舒坦后,他才有那个资格向她开那个口,请她留下,现如今的自己,压根儿就配不上她!
当然,到了那时候,季姑娘还是有不愿留下的可能,但至少,他努力过了,不会抱憾终生;他也能给她更多一点,能让她的以后更有保障一点了……
季善见沈恒不躲不闪,眼里也多了几分之前没有的坚定,不由心下一松,这看来是真想通了不少啊。
她笑着缓缓道:“你能这样想就最好了,我和爹娘肯定无论到什么时候,都不会放弃你,但你若是先放弃了你自己,我们就算至死都不放弃你,又有什么用?你可要记住你今日的话!”
话锋一转,“好了,我们不说这些了,且先看看夫子给你的书吧,举人老爷的亲笔集注呢……哇,这字儿写得可真漂亮,光这一笔字,就甩你三条街了。”
沈恒见季善一脸的惊羡,眉头不自觉已舒展开来,道:“肯定啊,那位大人可是举人呢,自然学识过人,又跟夫子差不多的年纪,一笔字当然自有风骨与阅历,只盼我到了这个年纪时,也能写一笔这样的好字吧。”
季善一边翻书一边笑道:“你的字也很好了,又漂亮又工整,不像我的,狗爬一样,幸好只你看过,不然让旁人看见了,怕是大牙都得笑掉了。”
不过那也怪不得她,她是写惯了铅笔钢笔的,谁知道毛笔那么难搞呢?
沈恒笑道:“多少男子且不识字呢,季姑娘却不但会认,还会写,已经够难得了,何况季姑娘只是写得少,以后写得多了,自然也就好看了。倒是我和同窗们如今都写的馆阁体,乍一看工整漂亮,却一点自己的风骨都没有,将来真要比进步,我肯定比季姑娘慢多了。”
“你就别安慰我了,我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季善笑着一挥手,“那你先看会儿书,我做饭去了啊,早些吃完了,你也好睡一会儿,补补精神。”
说完便起身出了门去。
余下沈恒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后,心里那个念头不由越发强烈了,这么好的季姑娘,他是真的很想留下她,他也一定要留下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