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促的呼吸在耳边响起。
他的脸色阴沉着。
“找个灯的功夫你跑这么远,这会儿知道着急刚刚怎么不叫我帮忙,你就是得去别的动物肚子里你才老实!”
亚瑟从天快黑的时候心情就恶劣到一个临界点。
兔子挖个破萝卜挖一下午,她累的时候就偷偷挪个位置,或者直一下腰,好像对他说“你帮帮我,我好累啊,”是多么艰难的话。
她甚至想休息一下都偷偷摸摸,亚瑟不是来监工的,不需要她表现的多勤奋,可是兔子就是一只不会说话的笨兔子!
她的力气本来就不大,小身板扛他一拳都扛不住。
就为了个萝卜,细嫩的皮肤被划破,平时精心包养的指甲脏污,他终于忍不住主动问她要不要帮忙,兔子居然还敢和他赌气。
他简直气得脑袋一阵一阵痛。
怕笨兔子用锄头误伤自己,怕她回去看不清路,怕她怕黑,他记得来的路上有一颗橘灯,不远,只要兔子不乱跑,他完全可以在任何有危险的情况下赶回来,刚好兔子的萝卜还有一截,以她的速度,他也够时间去摘一个橘灯。
他气得不想和兔子说话,打算快去快回,于是他去摘橘灯。
他知道自己意气用事,不应该抛下兔子独自走开,至少和她说清楚自己去做什么,他生气,气兔子,也气自己。
安妮瞄一眼气呼呼的亚瑟,又瞄一眼,又瞄一眼,干巴巴地说:“你摘的橘灯好亮啊。”
又瞄一眼,亚瑟还是挎着张帅脸,安妮的手臂还被他用力扯着,好像松开手,她就不会走路了,但是安妮没有提醒他放开,被扯着也挺好。
“我还以为你等不到我,你就先回去了,”安妮小声说。
亚瑟的表情终于松动了,他停下来,凝视安妮,非常非常非常认真地告诉她,“我永远也不会不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