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晚河本来想发火,可听他唱的还挺好听,就又觉得他很有才。
许晚河唱歌唱的不好,一直都羡慕有唱歌唱的好的人。
每次跟人出去吃饭喝酒,到了娱乐场所,看见会唱歌的人自己都忍不住多看两眼,还特意记下别人唱的歌,回去买了个音响组合,放上碟片,把小弟都赶出去,自己小声的跟着唱两句。
但因为实在五音不全,怎么也唱不好就气的把碟都掰断了。
可杨默书唱的可真好听,最主要是刚叫了那么长时间的床还能唱成这样,真是有才。
“牵牵牵手~~永远五指紧扣~~”
“黑狗狗我会永远在你左右~~”
杨默书的手细长绵软,不像自己,又硬又粗糙。
没想到这跟人牵手的感觉还真挺好,怪不得那么多年轻人恋爱都喜欢牵着手。
想到恋爱这个词许晚河猛的一愣。
想自己不会喜欢他吧。
紧接着又给这想法恶心着了。
许晚河觉得杨默书有点傻逼,长的也不够好看,带出去其实有点给自己丢人。
但其实这人还挺合自己心意的,而且又那么有才,写诗写的押韵,游戏玩的也好,还会唱歌,长的白……
可觉得合心意就是喜欢么?
什么才是喜欢呢?
许晚河只知道自己认识了唐梓言那么多年,到后来才知道自己喜欢他,等他等的心脏抽抽拉拉的。
可这么个小医生,自己怎么就叫喜欢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