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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已经完全黑了,但是熊熊烈火烧透,将寨子照的如白昼一样。那不详的红与黑与光交织中,他眼前少年的美艳就尤其凸显。

少年身前左右凌乱的插了七八把刀,都是在先前的砍杀中随手从盗贼手里截下,刺入泥土的,刀柄的皮子上还渗着血。他周身三四丈都没人敢靠近。他就像立在断剑尸山——好吧,尽管地上没什么尸体,但他就是给人这种感觉——的修罗,周身有一个绝对领域,踏入者死。

杀人越货者其实比正常人有更多的畏惧,尤其卫琅身上还有一种妖鬼之性。贼首心里也有了一丝一丝攀上来的寒意。这么多人包围着一个人,居然问道,“阁下为什么要找我们麻烦?”

卫琅没有回答。

他忽然便冲过去,身形快得只能捕捉到一道残影。手里双刀如绽放般砍杀和格挡,像飞刀一样丢出去,砍中双臂不能及的敌人。而后精准的将泥土中插着的长刀□补足。

当他跳起来,将贼首两侧的人踏翻在地,双手双刀刺下去的时候,贼首才终于明白了他的目的,慌忙回挡。而卫琅身形一躬,从背后又拔出两把刀,就势砍向他的双手,只一招就将他缴械。

卫琅从一开始就知道——以少敌多,非长久之势,他们不过是趁乱杀出才能占得先机。他叫贼头子出来,唯一的目的不过是——擒贼先擒王。

兵行诡道。作为未来的名将,正面对抗也许有很多人能让卫琅折戟,但是出奇兵致胜,少有人能赢他。

他的刀锋就比在贼首脖子上,到此刻他才开口作答,“你抢了我老婆。乖乖还给我,如果她毫发无损,就饶你一命。”

左佳思就这么死死的裹住衣襟,在熊熊烈火中和刀剑劫持下,面色苍白,却强作镇定的走出来。

卫琅愣了那么一瞬,手上刀锋忍不住就往贼首脖子上划了一小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