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人言可畏,谣言就是这样在一些人的口中流传开来,最后连笑笑和开心也误以为我对夜寻欢有意思,甚至想撮合我们。
哼!如果不是为了知道寻的下落,我才懒得多看他一眼,看他一次,那简直就是在强奸我的眼球一次。
其实人的心里就是这么的奇妙,如果对他那个人没有什么好感,大可请他走人,但是为什么还能继续忍受着让他留下,原因就是想留下他的声音,到后来知道他知晓寻的下落,即使再不入眼,也会认为那是一道希望之光。
经过多日观察,发觉他也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可恶,他跟笑笑两人是经常谈笑风生,和书呆子两人感情好的恨不能穿一条裤子,也成了开心心目中的第三个偶像,一天到晚就听到开心欢叔长欢叔短的叫他。阿强崇拜他,大毛崇拜他。掌厨的桂叔也说如果他有女儿,一定也要想办法让他做他的女婿。就连我养的将军,那个傲气的要死的狗,也喜欢屁颠屁颠的跟在他后面,当初以为这只小色狗只对我和笑笑感兴趣,没想到如今也变了性向。
撇开以上不说,再撇开那打理客栈的好本事不说,整个就一脚踏实地、苦干实干、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品质高尚等等等的优秀杰出青年,如果里安县有搞选举的话,我想信他一定会荣获本年度最佳杰出青年奖。
更让我咋舌的是,他并非是我看到的那样,一个为人轻浮、生性轻佻的人,正如洪大娘她们所说的那样,频频向他示好的姑娘很多,但是他都会婉言相拒,保持一定的距离,这跟他单独面对我的时候根本就是完全两个人嘛。
当然,我相信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我又不是二十四小时盯着他,打烊了之后,还有休息的时候谁知道他去干嘛了,上次不也说去万花楼么。
总而言之,他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正是人如其名。
事情到目前为止,是毫无进展。这家伙贼精贼精的,只要是洞悉我想下手的举动,都能被他逃的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