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到这儿,朝鸽便觉得再和他纠缠下去也没什么意思。

一把甩开俞逆的手,朝鸽整理了下领口的衣服,起身俯瞰着他说:“俞总,高抬贵手,留步余地,日好相见。”

说着,她转身离开。

俞逆嘲讽的声音在后面响起,“以后,就不要再出现在我的面前。”

呵。朝鸽讪笑。

最后不见。

朝鸽抬手甩了把已经干了的头发,风情万种,侧脸,挑着眉毛,看向桌子上那瓶红酒,品评道:“那酒不错。”

随后,她迈着自信轻松的步伐,踏步离开了房间。

朝鸽一出去,周光就推开门走了进来。

俞逆起身,脱着外衣,烦躁地说:“我再去洗个澡,那杯酒扔了,还有这套西装也扔了。”

周光应和,心里感叹,因着这个李小姐,俞总半天就扔了小百万了。

而那杯子里的红酒,俞逆也没瞥过一眼。

朝鸽装模作样回了房间,关上门,立马愤怒地竖起了眉毛。

“穿上裤子不认人玩意儿!脑子抽了我再见你!”她一路跑进卫生间,拉下衣领看了看,发红了。

跟着更气愤地又骂了几句才泄愤。

朝鸽还不知道,那瓶她留下的红酒,已经被无情地倒进了马桶里,不然就是心疼了。

毕竟那么好的酒。

俞逆特别爱喝酒。

旅行的时候,在一个落后的像是上世纪迪厅的酒吧里,俞逆端着酒杯,在红红绿绿的旋转灯下坐着。

变换的灯光在他脸上走马灯似的变着,蜷曲的卷发性感的搭在侧脸,使她在推门走进酒吧的瞬间,就被男人浑身散发的魅力吸引了注意力。

那是第一次,她有了这种想法:

旅途中,来一场艳遇和酣畅淋漓的性.爱未尝不好。

后来他们喝遍了旅途中遇到的各种酒,在没成为炮.友前先成了酒友,两人天南海北讨论起了酒。

其中最令她念念不忘的几款酒中,便有她刚才放下的那杯红酒。

遗憾的是,两人已经错位。

不过,此时朝鸽可一点不遗憾,臭骂着俞逆,怪自己识人不清,现在可认清了这狼心狗肺的家伙,收拾东西恨不得立刻离开剧组。

结果,东西收拾一般,电话就跟千响礼炮似的一连串闹个不停。

来电显示:万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