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言不开心,就要动,挪了一步,“我要回家。”
“等等再回,你先站着不准动。”
乐言不由自主听他的话,真的一动不敢动,视线悄悄地转,最后定在奕炀霸道又不讲理的脸上。
他正在思考着什么,蹙着眉,手插在腰上,活像一堵墙挡在乐言面前。他途中回头看了一眼半开的卧室门,想进去拿东西,却迟迟不动。
乐言觉得,他好像在守着自己。
为什么要守?
“奕炀,我要回去睡觉了!睡觉!”乐言再次提醒他。
没有缚鸡之力的兔子,即便家就在对面一个过道之隔,还是被警察胁迫了,方方面面地胁迫!
“你不困,来我房间坐一会儿?”奕炀不是询问,是通知。他拉着乐言进去,然后反手关上了卧室门。
两人面面相觑,就这么沉默无声对视了半分多钟。
三十多秒啊,一下一下数也要数很久!乐言迫于他给的压力,最坏的打算就是:奕炀有深藏不露的异食癖。
他想吃人!
兔子脊背发麻,耳朵刺痒抬手想挠。奕警官忽然咳嗽一声,吓得兔子又把手缩回袖子里。下意识逃避,低下脑袋看脚踩的白拖鞋,心越来恐慌。
奕炀今天真的很反常,这种强制行为乐言在刑法里读到过,于是认认真真地给奕警官科普。
因为他不看对方,所以更像说给脚下的地板听:“刑法第238条,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这属于非法拘禁,犯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