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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队是贩卖皮毛的。他们已经离开,暂时不会再来。”

“你在利兹没有熟人,唯一关系还算不错的是因为看你可怜,而收留过你两晚的莫多老板。我在调查案子的时候与你结识,因为欣赏你识字,还会一点战技,于是雇佣了你。你的薪水是每月45银币。”

“抱歉,只能给你安排这样一个身份。”道格说。

特丽莎笑起来,拍拍道格的肩膀,“这不是很好吗?正好是女仆,我可以借着采买的由头出去。而且你还让‘我’和莫多结识,这样我明天去找他也有充分的理由。”

特丽莎偏头想了想,问道:“商队那位小姐为什么不喜欢‘我’?”

道格敛眸沉吟,复抬眸看着她商量道:“因为你弄折了她的花?”

特丽莎想了想,摇摇头,“不。因为‘我’爱慕虚荣还撒谎成性。而你,对此毫不知情。‘我’骗你说是因为弄折了小姐的花。”

道格深深的看了她一眼,点头。

时人对名誉看得极重,不管是家族还是个人的名誉,其重要性都仅次于信仰,有时甚至高于信仰。

这种情况在贵族间更甚。

他虽不知道特丽莎究竟是什么来头,但他隐约猜到她哪怕不是贵族也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富家女。

阔绰的出手或许能解释成她完成了许多难度颇高,报酬颇丰的任务——道格毫不怀疑这一点。

但她字正腔圆的通用语、行走坐卧都挺直的脊梁以及她的眼界和见识却不是普通战士能拥有的。

有着这样血统的小姐,哪怕只是一个假身份,让她做他的“女仆”,也是一种侮辱。

奈何贵族富商交游广阔,短时间内编造出一套不被怀疑的、合理的背景和人际关系对他来说有点困难。

再加上还要合理解释她住在他家以及她的战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