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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重山知道奚越是发现他不见了,担心他,来找他。他怕奚越在丛林深处继续找下去,那会很危险,忙出声应道:“阿越,我在这里。”

边说,他边捂着眼睛匆忙擦着眼泪,怕奚越看见。但奚越闻声爬进了这一处树丛,然后却伸出了小手,轻轻盖在他眼睛上。

“没关系,”精灵轻声说,“你不用睁开眼睛的。”

奚越用另一只手拉起项重山垂在一边的手,翻过他的手心,轻轻在他手心写字。

他把刚刚那些孩子写在地上的字,一一用手指给项重山写了一遍。

慢慢地,项重山放下了盖在眼睛上的手。精致得仿佛瓷娃娃一般的精灵对他微微一笑,道:“你看。”

只见他写在项重山手心的字,全部都开始发光,然后一个一个地从项重山手心飞起来,在空中列成一排一排的模样。

每个字都在泛着微光,许多字排成队列,照亮了两个小人儿抬头仰望的脸庞。

后来,在长大的过程中,项重山的眼睛慢慢恢复了正常,他们也就很少用这种方式传递信息了。

但是今天,奚越再次用了这个方式。他在项重山手上写的字是:下一回行刑,提前一天过来。

项重山对着展开的手心看了半天,最终克制不住地低下头,轻轻地,满怀罪恶地,做贼一般地,吻在手心处。

他确实还爱着这个人,根本无法抵赖。无论他做了什么,无论他对自己如何,甚至无论他是否有自己从未看清的另一面。

爱是不讲道理的。即使罪恶,即使背德,即使逆反了世间的一切道理,它就是存在着。

作者有话要说:  系统:给老子死!

奚越:我偏不!

项重山:(掏出四十米大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