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她的矜持,掰断她的傲骨,用温柔蛊惑,再一脚狠狠踩碎——这样,她便是成了灰,也会打上他王则的印记。

这一套,他在家中是做熟了的。可惜,如今府里的那几个丫鬟,实在无趣至极。

王家的所有奴仆通通都是签了死契的,也就是说,除非主人家主动放人,不然那些奴仆生是王家的狗,死是王家的狗肉羹。

做狗么,没几个有心气的。有时候,他王则都不用做什么,一个眼风下去,多的是夜里来爬床的——这些丫鬟,还做着妾的美梦,以为扒拉上他就能飞上金枝,真真蠢透了。

所以,当他第一眼瞧见玲珑的时候,他的心便轻轻一动。

多么鲜活的小娘子,仰头说话的样子,像极了朝颜花,明明一捏就会破碎,却日日捧着笑脸。

说来也奇,这段日子以来,王则时不时会在梦里见到一名女子,可惜总是隐隐约约,看不分明。在遇见玲珑后,他梦中的小娘子就有了面容,只不过,那张脸有了一道长长的瑕疵,不如眼前的食肆娘子完整。

看,连天意都是如此。

王则心想,这许玲珑合该是他的东西。

结果不出三天,王则的脸便火辣辣地痛了起来。

那许家娘子就跟瞎了眼一般,放着他这样温柔俊美的郎君不搭理,反而对那些臭烘烘的脚夫、小厮和颜悦色。这家铺子从里到外,连带伙计都没有眼色,除了吃食滋味相当不错以外,没有半点他瞧得上的。

首战失利,他倒也不心急,暗地里拿钱指使了一群无赖,去玲珑铺子里造谣闹事。谁知道这群不中用的玩意,连朵水花都没搅起来,就被人顺藤摸瓜通通请到县衙里去了。

一计不成,他又生一计。

他重金雇下一名厨子,让他去许家铺子偷学。王则是这么想的,等那厨子学成了,他便去玲珑旁边也开一家铺子,一模一样地卖吃食,价钱往低了压,白送都行。到时候,他大可优哉游哉地喝茶等玲珑上门。